天津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首套房不低于20%

11

3月13日电 据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消息,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更好满足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天津市于3月18日起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

根据最新政策,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住房交易价格20%的首付款;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住房交易价格30%的首付款。

该政策自2024年3月18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贷款受理日期在2024年3月18日之前的,按该政策施行前的政策执行;2024年3月18日(含当日)之后受理的,按该政策执行。贷款受理日期为贷款银行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职工贷款申请之日。

本次只调整了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其他政策保持不变。

具体政策文件、业务办理流程及要件,可以登录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www.zfgjj.cn)、天津公积金APP、“天津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查询,或者拨打住房公积金客服热线12329咨询。 【编辑:于晓】

“开学经济”升温 沈阳书店迎来购书热潮

浙江乡贤38年慰问街坊:儿时受恩惠 成材报家乡

后疫情时代,饮食健康成趋势

留学生走进浙江温岭 沉浸体验非遗技艺

高招志愿填报时,到底应该选学校还是选专业?

专家呼吁:糖尿病患者要重视保护心、肾

刘慈欣:人工智能等技术发展为科幻创作创造良好条件

民政部公布2021年第五批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

重庆首个摩天轮图书馆亮相 游客畅享云端“悦读”

雪豹调查员受伤被困高原山区 救援者千里驰骋救助

天津市南开区政协原党组副书记石江接受审查调查

山西灵石:污水处理全回用 助力经济绿色发展

千万级人口城市“封城”76天

福建向全球招募“小马可·波罗”福建文旅推介官

十九届中央第六轮巡视完成反馈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蓝色未来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