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旅游并购“后遗症”延绵多年 一个月内两收限制消费令

11

本报记者 桂小笋

3月15日,云南旅游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出具的限制消费令,对公司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公司及其公司法定代表人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这是最近一个月里云南旅游收到的第二份限制消费令。今年2月28日,云南旅游就曾发布公告称,收到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限制消费令,对公司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公司及其公司法定代表人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关于收到限制消费令的原因,公司解释称与此前的诉讼有关,目前,公司已向法院申请再审。

具体来看,云南旅游3月15日的公告显示,本次对公司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原因主要系江南园林有限公司股东胡九如、卢鹰、胡娜、陆曙炎、胥晓中、许刚、罗海峰、毛汇、杨小芳等人与公司股权纠纷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导致。

在2月28日的公告中,云南旅游解释称,主要系江南园林有限公司股东杨建国、常州中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股权纠纷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导致。

威诺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兆全告诉《证券日报》记者,上市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收到法院的限制消费令后,想要消除影响,需要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的义务,然后向案件的执行法院申请解除限制消费令。对于已经生效的法院判决,当事方可以申请再审,但是判决已经生效,必须执行,申请再审不影响强制执行。

查阅过往信息可知,云南旅游和江南园林有限公司股东的纠纷由来已久。2014年云南旅游筹划收购江南园林有限公司的股权,并购分为两个阶段,云南旅游先是并购了江南园林有限公司的一部分股权,对于剩余股权的收购,双方约定了一些条件。但正是后续股权的收购问题,引发了一系列诉讼,包括上述两则公告中提及的股权纠纷案。

云南旅游在3月15日的公告中表示,目前公司经营业务正常开展,未受到限制消费令事项的影响。公司将积极保持与相关方的沟通,争取尽快解决股权纠纷诉讼,以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此外,与胡九如、卢鹰、胡娜、陆曙炎、胥晓中、许刚、罗海峰、毛汇、杨小芳股权纠纷案的法院判决,公司已于2023年1月5日向法院递交案件再审申请。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当事人申请再审,如果没有新的事实和证据支撑自己的诉求,从司法实践来看,案件最终‘反转’的可能性并不高。”

广东前7月外贸总额达4.49万亿元 对东盟增22%

北京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5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例

森林“粮库”里都有啥?(一号文件连连看⑤)

秘鲁累计确诊病例近30万 超7成企业未做好抗疫准备

俄外长:美国借伊核协议单边制裁伊朗没有前景

刷脸支付有了行业自律公约!

乐玉成在第三届中国智库国际影响力论坛暨第六届新型智库建设学术研讨会上的主旨演讲

跨越东西的爱心接力 4名四川藏族同胞浙江温州接受治疗

呼吁多边主义应对全球挑战 联合国副秘书长称赞中国维和贡献丨世界观

2025“看中国·外国青年影像计划·重庆行”启动

16-17日北京风力较大 气温将明显下降

水果怎么吃,才能更健康?

海外侨胞列席宁德两会:为家乡发展献“侨智”

通讯:借力长城、岱海 后疫情时代下中国西部县城亮旅游新“名片”

李家超感谢习近平主席回信香港培侨中学高一年级全体学生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蓝色未来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